安全生產預警系統技術標準
冶金等工貿行業企業
安全生產預警系統技術標準
(試行)
1 范圍
本標準對冶金等工貿行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安全生產預警系統的建設原則、核心內容及建設過程作出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企業安全生產預警系統的建設,其他行業可參照執行。
2 術語與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術語和定義。
2.1 企業安全生產預警系統
企業安全生產預警系統是指在全面辨識反映企業安全生產狀態的指標的基礎上,通過隱患排查、風險管理及儀器儀表監控等安全方法及工具,提前發現、分析和判斷影響安全生產狀態、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信息,定量化表示企業生產安全狀態,及時發布安全生產預警信息,提醒企業負責人及全體員工注意,使企業及時、有針對性地采取預防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發生概率及后果嚴重程度,從而形成具有預警能力的安全生產系統。
2.2 安全生產預警指數
安全生產預警指數是指將反映企業生產及事故特征影響指標,通過數據統計、建模、計算、分析,定量化表示生產安全狀態,反映企業某一時間生產安全狀態的數值。
3 基本要求
3.1 概述
——預警指標選擇;
——預警指標量化;
——預警指標權重確定;
——預警模型建立;
——預警指數圖生成;
——預警報告發布;
——預警信息系統建立。
3.2 建立原則
4 預警系統建立
4.1 預警指標選取原則
企業應建立適應于本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的預警指標體系,并滿足:
——預警指標應能夠描述和表征出某一段時間企業生產安全各個方面的狀況及變化趨勢,由動態和靜態指標相結合;
——應具有科學性、系統性、動態性、可量化、獨立性及可對比性等原則。
4.2 預警指標確定及量化
——從人、物、環境、管理、事故等5個因素進行預警指標初篩;
——選取的預警指標應至少包含:事故隱患、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演練及生產安全事故等4項預警指標;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適應生產安全特點的其他預警指標。
——預警指標數據在系統中使用,應進行指標數據量化。量化結果應與最終預警結果趨勢相同,指標量化結果和預警結果數值越大,表示危險程度越高,即安全程度越低;數值越小,表示危險程度越低,即安全程度越高。各預警數據采集、數值確定應與預警周期保持一致,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周或月為預警周期。
事故隱患評估是對事故隱患信息定量化的表示,對事故隱患一旦失控可能會造成的后果進行評估。不同后果的對應分值如下表所示。
序號( |
可能會造成的后果( |
對應分值( |
1 |
死亡 |
1 |
2 |
重傷 |
0.5 |
3 |
輕傷 |
0.1 |
隱患數量影響事故隱患評估指標計算結果。明確企業基本隱患數量,即規定時間內發現的隱患平均數,通過基本隱患數量與實際隱患發現數量的比值來消除隱患數量多少對系統的影響。
得出:
其中:
序號( |
隱患等級( |
對應分值( |
1 |
重大隱患 |
1 |
2 |
一般隱患 |
0.1 |
得出:
其中:
并且,
序號( |
隱患整改率(重大隱患、一般隱患) |
對應分值( |
1 |
等于100% |
0 |
2 |
大于或等于80%,且小于100% |
5% |
3 |
大于或等于50%,且小于80% |
10% |
4 |
大于或等于30%,且小于50% |
20% |
5 |
小于30% |
30% |
得出:
其中:
應至少包含教育培訓等級、培訓時間比等兩個指標項。
序號( |
教育培訓等級( |
對應分值( |
1 |
公司級 |
1 |
2 |
車間(部門、分廠)級 |
0.5 |
3 |
班組級 |
0.1 |
得出:
其中:
不同的教育培訓時間比的對應分值如下表所示。
序號( |
教育培訓時間比(公司級、車間<部門、分廠>級、班組級) |
對應分值( |
1 |
大于或等于100% |
50% |
2 |
大于或等于80%,小于100% |
30% |
3 |
大于或等于50%,小于80% |
20% |
4 |
大于或等于30%,小于50% |
10% |
5 |
小于30% |
5% |
得出:
其中:
應急演練指標應至少包含應急演練級別及應急演練影響等兩項指標項。
序號( |
應急演練級別( |
對應分值( |
1 |
公司級 |
1 |
2 |
車間(部門、分廠)級 |
0.5 |
3 |
班組級 |
0.1 |
得出:
其中:
應考慮應急演練對其一段時間內安全生產狀況的影響,考慮應急演練發生后三周產生的影響。應急演練后不同時間段的對應分值如下表所示。
序號( |
應急演練后時間(公司級、車間<部門、分廠>級、班組級) |
對應分值( |
1 |
一周 |
80% |
2 |
兩周 |
50% |
3 |
三周 |
30% |
得出:
其中:
生產安全事故指標應至少包含死亡、重傷、輕傷等人身傷害事故、生產設備事故及險肇(未遂)事故等若干指標項。
不同事故類型的對應分值如下表所示。
序號( |
事故類型( |
對應分值( |
1 |
死亡 |
1 |
2 |
重傷 |
0.5 |
3 |
輕傷 |
0.1 |
4 |
生產設備事故 |
0.05 |
5 |
險肇(未遂)事故 |
0.01 |
得出:
其中:
以上指標量化方式均為推薦數值。各企業應根據各預警指標與事故發生情況的關聯影響程度、重復出現概率等因素,進行量化。
企業可自行增加其他預警指標,如:人的因素可包括職業技能等級、工齡、勞動強度等指標項;物的因素可包括設備功能完好率、設備檢維修計劃完成率、非計劃檢維修數量、設備超負荷運行等指標項;管理因素可包括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占比、外用工流動率、外用工數量等指標項。
4.3 指標權重確定
企業可根據歷史安全數據、事故情況等進行分析,也可運用數學方法,對各指標在整體預警指標體系中的相對重要程度,確定各指標在預警系統中的權重賦值。
4.4 預警模型建立
通過預警指標量化值及其指標權重,建立數學模型,得出安全生產預警指數值,表征當前安全生產狀態的數值。安全生產預警指標對安全生產預警指數的生成,根據其指標對安全生產狀況的影響,產生正向和負向的系數影響。即有利于事故預防、安全管理的指標項在公式中屬于負向的系數,不利于事故預防、安全管理的指標項公式中屬于正向的系數。
得出:
其中:
企業可采用指數預警法、統計預警法、模型預警法等適當的數學方法,通過對歷史安全生產預警指數值的運算,建立預測數學模型,計算出未來時間點生產安全數值,對未來生產安全狀態進行預測。
預測模型應進行有效性驗證,確保預警模型與其所反映的趨勢保持一致,確保預警系統的有效性。
4.5 預警系統調整
企業應定期對預警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評估其對安全生產狀況判斷的準確性。當準確性無法滿足企業需求時,應及時調整預警指標、指標權重等內容。
5 預警信息發布
5.1 預警指數圖
企業安全生產預警狀態應劃分為安全、注意、警告、危險等4個等級,預警閾值為各等級之間的界定數值。預警閾值的確定可根據企業歷史預警指數值與企業事故發生狀況或風險可接受程度來確定。預警閾值可用3個數值來表示,記為
預警等級 |
安全 |
注意 |
警告 |
危險 |
預警值 |
|
|
|
|
預警信息發布時,應以橫軸表示時間,設定周、月作為預警周期,縱軸表示安全生產預警指數值。通過預警閾值劃分區域,將4個預警等級設定明顯的預警色,安全等級為綠色、注意等級為橙色、警告等級為黃色、危險等級為紅色。
根據系統不同時刻的預警指數值,繪出安全生產預警指數圖,對超過警戒的預警點,在預警指數圖進行報警;同時在預警指數圖區域內,將企業安全生產預測值曲線在圖形上用其他顏色進行繪制,表征未來時間安全生產狀態。
5.2 預警報告生成
企業至少每個月應生成一次安全生產預警報告,預警報告可分為企業級和車間(分廠)級。預警報告內容至少應包括:安全生產預警指數各指標數據組成,各指標數據分析,預警指數與上周期預警指數值比較分析,本期預警指數分析結果,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措施。
6 信息系統建設
6.1 系統信息化建設
企業應充分發揮信息化手段在安全生產預警系統建設中的作用,建立并使用安全生產預警信息系統,輔助安全生產預警工作在企業的順利開展。
預警信息系統應至少包含預警指標管理、預警數據采集、預警信息發布、問題整改等必要功能模塊,實現預警系統閉環管理,具有使用人性化、數據采集便捷、支持安全決策等特點;提供可配置不同用戶使用權限的功能;各功能模塊應具備綜合查詢、錄入、修改、刪除、數據導出等功能。
6.2 數據采集
企業應建立貫穿班組、車間(分廠)、各部門、企業的數據采集和上報系統,系統中明確各指標項所需錄入的數據內容、頻次和數據質量要求。數據采集內容應根據各預警指標制定。
各有關部門應指定專人及時錄入所需的安全生產預警信息數據。
企業如有條件,可實現安全生產管理信息系統、分布式控制系統(DCS)、在線監控等系統與安全生產預警系統的數據自動對接,實現自動、實時的數據采集,減少人工錄入量和提高信息準確程度。
6.3 預警信息發布
根據不同部門及不同管理層級,系統應能自動生成安全生產預警指數圖和安全生產預警報告,發布給安全管理機構及各相關部門,輔助企業管理層及各部門的安全管理、決策工作??赏ㄟ^安全生產預警信息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電子郵件和短信等多種方式將預警信息發送到領導層、安全預警機構及各相關部門人員。
安全生產預警指數圖應采用曲線圖的方式呈現,直觀表征安全生產現狀及發展趨勢。當超過某一閾值時,圖形可通過信號燈或顯著顏色等及時報警。
系統應自動生成安全生產預警報告部分內容,應包含預警指數圖、專項數據統計表、統計圖形、指標構成、分析描述等,同時對報告分析描述提供人工錄入的功能。
6.4 問題整改
企業各部門應在收到預警指數圖和預警報告后,及時制定、落實整改措施,完成問題整改,并在系統中及時上報,保證預警系統的閉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