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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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定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已經2011年7月月22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并于8月5日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制定《暫行規定》的必要性
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石油化工行業迅猛發展,相繼發生了意大利塞維索工廠環己烷泄漏、墨西哥城液化石油氣爆炸、印度博帕爾農藥廠異氰酸甲酯泄漏等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惡性重特大工業事故,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防范重特大工業事故成為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務。發達國家和有關國際組織從立法、管理、技術、制度等多個角度反思本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提出了“重大危害”、“重大危害設施(國內通常稱為重大危險源)”等概念。各國預防重大事故的實踐表明:為了有效預防重大工業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必須建立重大危險源監管制度和監管機制。我國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也從法律、法規層面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和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
近年來,我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呈現穩定好轉的發展態勢。但由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基礎薄弱、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監管力量不足等原因,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還時有發生,危險化學品領域的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如2006年7月28日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氟源化工有限公司反應釜爆炸,造成22人死亡,29人受傷。2008年8月26日廣西維尼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化工裝置爆炸,造成21人死亡,60人受傷。2009年7月15日河南省洛陽市偃師市谷縣鎮的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硝化車間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9人受傷。2010年7月16日遼寧省大連保稅區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原油罐區輸油管道爆炸火災事故,造成原油大量泄漏。這些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反映出相關企業在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相關監管制度不夠規范、完善。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針對當前我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有必要制定專門規章,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有效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稌盒幸幎ā返某雠_,將成為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特別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
二、《暫行規定》的主要內容
《暫行規定》共6章、36條,包括總則、辨識與評估、安全管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及2個附件?!稌盒幸幎ā肪o緊圍繞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規范管理,明確提出了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分級、評估、備案和核銷,登記建檔、監測監控體系和安全監督檢查等要求,是多年來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理實踐經驗總結和提煉。
三、《暫行規定》中需要重點說明的幾個問題
(一)適用范圍
《暫行規定》適用于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單位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及其監督管理。不適用于城鎮燃氣、用于國防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及港區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管應依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也應符合《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
此外,《暫行規定》頒布施行后,有關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監管將不再執行原國家安全監管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05〕125號)相關規定。
(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
《暫行規定》中所稱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是指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標準辨識確定的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當危險化學品單位廠區內存在多個(套)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并且相互之間的邊緣距離小于500m時,都應按一個單元來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是在《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的基礎上修訂而來的。同原標準相比,新標準大大拓寬了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范圍。原標準只給出4大類142種危險物質的辨識范圍;而新標準采用了列出危險化學品名稱和按危險化學品類別相結合的辨識方法,其中表1具體列出了78種危險化學品,表2中按危險類別將危險化學品分為爆炸品、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易于自燃的物質、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氧化性物質、有機過氧化物和毒性物質9類。
(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監測監控
安全監控系統或安全監控設施是預防事故發生、降低事故后果嚴重性的有效措施,也是輔助事故原因分析的有效手段,因此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建立必要的安全監控系統或設施具有重要意義。《暫行規定》要求,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根據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完善控制措施。譬如,重大危險源配備溫度、壓力、液位、流量、組份等信息的不間斷采集和監測系統,以及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并具備信息遠傳、連續記錄、事故預警、信息存儲等功能;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應具備緊急停車功能。記錄的電子數據的保存時間不少于30天。
特別針對危害性較大,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應當依據《石油化工安全儀表系統設計規范》、《過程工業領域安全儀表系統的功能安全》等標準,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SIS)。
(四)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分級管理
《暫行規定》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分級,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級別,一級為最高級別。分級目的是為對重大危險源按危險性進行初步排序,從而提出不同的管理和技術要求。
《暫行規定》中提出的重大危險源分級方法,是在近年來開展的專題研究和大量試點驗證工作的基礎上提出的。在起草過程中,充分吸納了國內部分省市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最終,考慮各種因素,提出采用單元內各種危險化學品實際存在量(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經校正系數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為分級指標。事實證明,該方法簡單易行、便于操作、一致性好,避免了原來依靠事故后果分級的比較復雜的方法。
校正系數主要引入了與各危險化學品危險性相對應的校正系數β,以及重大危險源單元外暴露人員的校正系數α。β的引入主要考慮到毒性氣體、爆炸品、易燃氣體以及其他危險化學品(例如易燃液體)在危險性方面的差異,以體現區別對待的原則。α的引入主要考慮到重大危險源一旦發生事故對周邊環境、社會的影響。周邊暴露人員越多,危害性越大,引入的α值就越大,其重大危險源分級級別就越高,以便于實施重點監管、監控。
(五)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可容許風險標準與安全評估
《暫行規定》提出通過定量風險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的個人和社會風險值,不得超過本規定所列示的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超過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采取相應的降低風險措施。
1.提出可容風險標準,為合理判定危險源的風險提供科學依據。通過研究和借鑒英國、荷蘭、香港等國內外風險可接受標準,結合我國的現狀,《暫行規定》提出以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各種潛在的火災、爆炸、有毒氣體泄漏事故造成區域內某一固定位置人員的個體死亡概率,即單位時間內(通常為年)的個體死亡率作為可容許個人風險標準,通常用個人風險等值線表示。同時,提出能夠引起大于等于N人死亡的事故累積頻率(F),也即單位時間內(通常為年)的死亡人數作為可容許社會風險標準,通常用社會風險曲線(F-N曲線)表示??扇菰S個人風險標準和可容許社會風險標準,為定量風險評價方法結果分析提供指導??扇菰S個人風險和可容許社會風險標準的確定,為科學確定安全距離進行了有益嘗試,也遵循了與國際接軌、符合中國國情的原則。
2.引入定量風險評價方法,提高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決策科學性。定量風險評價是準確確定重大危險源現實安全狀況,提高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與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為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風險控制與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制定科學、合理的風險降低措施。發達工業化國家已廣泛應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大量實踐證明了其科學性與合理性。近幾年來,我國化工等高危行業企業逐漸應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在涉及毒性氣體、爆炸品、液化易燃氣體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定量風險評價,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在此基礎上,總局正在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行業標準《化工企業定量風險評價導則》,將為重大危險源定量風險評價提供標準依據。
3.依據《安全生產法》,《暫行規定》要求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考慮到進一步減輕企業的負擔,避免不必要的重復工作,這一評估工作可以由危險化學品單位自行組織,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可以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安全評價一并進行,也可以單獨進行。
對于那些容易引起群死群傷等惡性事故的危險化學品,例如毒性氣體、爆炸品或者液化易燃氣體等,是安全監管的重點。因此,《暫行規定》中規定,如果其在一級、二級等級別較高的重大危險源中存量較高時,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采用更為先進、嚴格并與國際接軌的定量風險評價的方法進行安全評估,以更好地掌握重大危險源的現實風險水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六)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備案登記與核銷
《暫行規定》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新建、改建和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應當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和分級、登記建檔工作,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另外對于現有重大危險源,當出現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已滿三年、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等6種情形之一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及時更新檔案,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新備案。
《暫行規定》要求,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行使重大危險源備案和核銷職責。為體現屬地監管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對于高級別重大危險源備案材料和核銷材料下一級別安監部門也應定期報送給上一級別的安監部門。
四、貫徹實施《暫行規定》的意義
目前,《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和《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均已公布,《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作為總局部門規章也已出臺。至此,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方面“兩重點一重大”監管體系正式形成。通過抓“重點監管危險工藝”,來提升本質安全水平;通過抓“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來控制危險化學品事故總量;通過抓“重大危險源”,來遏制較大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特別是《暫行規定》采用的先進的管理理念、科學的管理方法,將對提高我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水平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以《暫行規定》的發布為契機,在全面加強監管的基礎上,進一步突出重點、強化監管,督促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持續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全面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防范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通過強化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水平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